问题 | 虚假破产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虚假破产罪乃指公司、企业通过迅疾隐匿其资产、承担凭空捏造之债务或运用其他手段转移和处分资金,并在实施虚假破产的过程中对债权人或他人的利益构成了严重损害的犯罪行为。
关于该罪名的立案标准具体明确为以下四点: 首先,隐匿的资产价值须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其次,承担的虚假债务的涉及金额也应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次,利用其他手段转移和处分的资金价值同样需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最后,只要出现了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相关利益者权益的情况,均可进行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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