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中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多种多样,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发起人对公司设立产生连带责任时,他们需要对外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对于已经对外履行了责任的发起人而言,权益受损后享有向其他发起人进行追索赔偿的权利。 其次,在公司顺利成立之后,若发现设立阶段的费用是为了建立该公司而付出的,那么此项费用理应由新成立的公司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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