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分公司无法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基于法律规定,分公司被视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因此,其所有经营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或多或少都将由总公司来承担。 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例如总公司已明确授予分公司自主处理某类事务并承担相关责任之际,那么该分公司有可能在既定的授权范围内负担起部分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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