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履行的条件包括什么呢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履行的条件包括:
1、行政决定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 2、当事人在行政决定要求的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该义务,或者没有能力履行; 3、经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 4、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状态或者后果具有现实的或者必然的危害性; 5、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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