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监视居住会不会用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指定监视居住乃是一项刑事法律制度所设置的强制性手段,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尊严及权益,不涉及任何形式的惩罚或制裁行为。
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限内,执法机构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公正透明原则,以合法有序的步骤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监控和管理。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惩罚或制裁,皆属非法行为,并受到法律的严厉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的执行与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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