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简称“侵占”,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其依法享有的代为保管之他人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故意加以侵夺,且数额较大,并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仍执意拒绝归还的违法犯罪行为。
若要判定某项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则通常需要满足如下四个基本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存有明确、具体且非法的占有他人财物之意图;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再次,被侵占的财物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 最后,行为人必须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仍然坚持拒不交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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