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性能不能成为强制猥亵罪的客体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体系中,男性也可作为强制猥亵罪的受害主体。
强制猥亵罪,具体指的是用暴力手段、恐吓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强迫对他人进行性骚扰的违法犯罪行为。 早先的法律制度中,强制猥亵罪的受害者主要以女性为主导地位。 然而,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观念的逐步转变,男性亦有可能成为此类犯罪的受害者。 这是由于法律对于“他人”的界定范围广泛,其中包含了男性群体。 因此,只要行为人通过暴力、恐吓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方式,违背了男性的个人意愿,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便足以构成强制猥亵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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