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了债权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概括地说,当某个股东在公司注销完成之后,若发现公司存在或曾经面临过向外负债或者股权拥有等其它类型的财产权益问题时,该位股东完全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合法提出诉讼,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
在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后,成功夺回的债权将根据每位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然而,公司遗留债权却涉及到内外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 从外部角度来看,遗留债权体现为公司剩余资产的所有权,这部分所有权理应归属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而从内部角度来看,遗留债权则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权,每位股东都应该依据其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分配份额。 在公司正式被登记注销以及公司法人资格宣告终止之后,公司原股东仍然具备对清算过程中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债权提出权利主张的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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