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算非法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侵占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归别人所有的物品,或别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甚至是他人的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并且达到一定金额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给对方。
此种犯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客体要件:此类犯罪侵犯的是他人财物所有权这一基本权利; 其次,客观要件上,表现为将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又拒不交还; 再次,主体要件:这类犯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一般的自然人; 最后,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这些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是属于他人的,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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