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不起诉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洗钱犯罪案件之不予起诉的法律标准,主要涵盖如下几种情况: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极小。 举例而言,洗钱的数额相对微小,作案手段相对单一,尚未引发严重损失,同时犯罪嫌疑人已有深刻的悔罪表现等等。 2.犯罪事件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倘若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已然到期,将不再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3.经由特赦令得以豁免刑罚者。 4.依据刑法规定应由受害人提起诉讼的犯罪,若无受害人或受害人撤回诉讼请求。 5.犯罪嫌疑人已经离世。 6.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洗钱罪行,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7.犯罪嫌疑人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在其无法辨识或无法控制自身行为时导致了危害后果。 8.存在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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