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故意冲撞摩托车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沿用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倘若驾驶轿车蓄意撞击摩托车,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严重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形时,可能将被判定为“故意损坏财物罪”。
在司法实践中,决定是否对某一涉案人员进行判罪以及其所承担的刑责程度,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多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涉案人员的犯罪意图与主观动机; 其次是其施加伤害的所谓手段; 最后,根据实际损害结果以及该行为是否属于累犯等情况作出最终判断。 若是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达到了法定起刑点(通常情况下以人民币计价)并且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的倾向,那么他可能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制裁。 倘若损失数额极其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端恶劣的情节,涉案人员甚至可能受到更为严酷的刑罚处理。 然而,对于具体哪个案件应该被判定有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程度,都需要由司法机构根据案件整体的充分事实依据加以衡定,这些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证据的搜集、众多证人证词的审查、实地勘察报告的研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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