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人在自诉案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维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何谓自诉案件及公诉案件及其各自的特点。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又叫为私法案件、自主官司,简而言之,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提起诉讼的案件类型。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告知方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充足证据验证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的违法行为对自身人身、财产权益已构成严重侵害,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未予追究被告责任的案件。 在普通的伤害案件、公开侮辱、诽谤案、拒绝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一系列不需进行广泛侦查调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均归属于自诉案件范畴。 在处理自诉案件时,特别提醒广大自诉人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由被害者或其合法代表人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无需通过公安或检察机关的介入; (2)在法院审理阶段,允许采用调解方式处理,自诉人可在法官做出判决之前与被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乃至撤销原告诉讼请求; (3)被告在法庭审理期间有权提出反诉。 这里提到的“反诉”,意指被告作为被害人,控诉自诉人触犯了与该案有关联的违纪罪行,期望得到人民法院的公正审理; (4)若自诉人在一审判决中对结果不满,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 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存在异议的情况,亦有权提出申诉。 接下来,请允许我具体介绍一下自诉案件的相关流程: 自诉者应先在法定载时效期内,以书面或口述的形式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自诉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即需撰写并提交刑事自诉状至法院。 然而,如果自诉人在撰写自诉状方面遇到障碍,也可以口头陈述,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记录陈述内容,并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刑事》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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