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会被刑拘和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方式,若情节较轻且危害程度不大,同时未达构成犯罪标准的,那么通常情形下并不会要求进行刑事定罪和判刑。
然而,若该行为确实已经触犯了寻衅滋事故罪的界限,那么此类行为通常会面临刑事惩罚,即判处法定的刑期或自由刑。 其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严厉的法律制裁。 此外,公安机关在拘留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之后,若认为其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一申请的期限可延长至一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最后,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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