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网络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关键要素:首先,该犯罪之主体须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必须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需达到16周岁。其次,该犯罪之客体,乃是我们社会管理秩序及社会风尚的严重侵犯。再者,从犯罪客观层面来看,其具体行为表现为,在网络空间中设立赌场,提供赌博所需的场所、工具,设计赌博规则,组织、吸引他人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最后,从犯罪主观角度分析,该犯罪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心态,明确知晓自身行为属于开设赌场的违法行为,并且以营利为唯一目的。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因此,只要网络开设赌场的行为符合上述所有构成要件,且情节严重,便可依法判定为网络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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