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合法手段将原本由其代理保管之他人财务擅自据为已有之犯罪行为。
侵占罪之犯罪主体范围较为广泛,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之人皆可构成此罪。 此外,侵占罪所针对之犯罪客体主要包括他人托付于行为人保管之财务以及他人因疏忽遗漏或掩埋之物品。 在主观方面,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明知该财物系他人委托自己保管,却仍然非法占有。 过失行为并不足以构成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应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应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者,亦应按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 然而,本条法律规定中,仅限于受害方主动提出控告时,司法机关方可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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