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过失损毁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必要构成要件的分析如下,首先,该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应为与通信领域密切相关的公共安全利益;
其次,从其客观方面来看,必须存在过失损毁广播电视设施或者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且这一行为最终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和公共安全风险; 再者,行为人作为主体,应该是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已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当事人在主观层面上必须体现出过失状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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