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员工工资赔偿标准?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拖欠员工工资的,赔偿标准是这样的: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让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超过期限后,不向劳动者支付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应当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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