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处理期限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处理时限问题,一般须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针对涉及犯罪行为的案件,公安部门应即刻展开侦查。对于侦查羁押期间的长度,法律规定这一过程通常需维持两个月;若案情颇为复杂,则该期限还可适当延长。
至于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其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但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案件,这一期限可以延长至半个月。而在法院审理环节,简易程序的审判期通常为二十天,而普通程序的审判期则一般为两个月,如遇特殊情况,这一期限还可进一步延长。总的来说,从立案调查到最终判决,整个流程所需的时间可能会在数月乃至一年左右浮动,具体时长将视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