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危险驾驶罪判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范围内,对于危险驾驶行为所涉及到的刑事案件审判,是严格按照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操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这类犯罪通常会被认定为一种危险驾驶罪行,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包括拘役以及罚金的处罚。而拘役的执行期限则通常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具体的刑期长短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是否对社会产生了严重危害性、以及罪犯是否具有真诚的悔过表现等等,这些都需要经过法院的全面审查和综合考虑后才能做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