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怎么认定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涉嫌侵占罪的案件通常需要经过严谨细致的侦查判断。具体而言,公安部门将综合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明确涉案财物是否属于他人托管的财产或者他人遗落、隐藏的物品; 其次,需要确切估量财物的价值,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数额较大”的法律定义; 再次,公安机关将深入调查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该财物的主观故意,以及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之后是否仍拒绝返还或上缴; 最后,还需关注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给他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等等。若以上各项要素均得到充分证实,公安机关便有可能判定该行为构成侵占罪,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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