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能在异地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民事诉讼案件的可诉性原则上为被告方的常驻地所在地人民法院。
然而,若被告的住址与日常居住地并不相同时,此时便应交由其常居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因此,当被告方(即借款人或债务人)的住址或者日常居住地位于其他地区时,作为债权人的您(即出借人或原告)便有权利在该异地发起诉讼程序。 这也意味着,即使借款行为发生在异地,您仍然有权在异地对债务人进行法律追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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