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被害人怎么追偿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实施盗窃行为之人,须按照其所涉及的盗窃金额及其案情的具体性质,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应对犯罪者在犯罪过程中所获取的一切非法所得财物进行追回或命令其全数退还;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归还。若受害人因为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上的损失,那么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他们都有权利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所说的“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主要是指受害人因为被告的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未来必然会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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