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网逃需要什么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络追捕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被举报人涉及的案件若被调查组确定为刑事案件,那么调查组需将详细信息填报至《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然后递交县级或者以上级别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详细审核及审批,待审批通过且加盖公章之后,方可对犯罪嫌疑人开展网络追逃工作。 具体实施阶段,盖好公章的报表以及相关犯罪分子法律文书的原件都需要被一并交给同级别的刑侦部门,而刑侦部门会将这些信息录入到全国性的《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之中,从而达到高效打击犯罪的目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公安网上通缉需要走的程序有: 由公安机关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发布通缉令。 各级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及时部署查缉。 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缉拿。 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经核实自首、死亡、被缉拿或被击毙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在原发布通缉令的范围内撤销通缉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六条 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 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第二百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 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凭通缉令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羁押,并通知通缉令发布机关进行核实,办理交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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