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构成通常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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