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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由什么构成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犯罪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
4、客观方面由行为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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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