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据《刑法》对犯罪行为的追诉。
2、公安司法机关一经宣布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即告结束。 3、在自诉案件中,法院应根据情形分别作出不立案的决定或准予撤诉、驳回起诉、终止审理的裁定,或作出判决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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