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打架算群殴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孕妇的暴力行为固然并不符合群殴事件所要求的参与人数标准,且群殴往往属于至少两位或更多涉事人员有意图地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
然而,当孕妇采取暴力手段攻击他人时,即使未产生严重的危害后果,公安部门仍可行使职权,对其施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如若孕妇的暴力行为导致了被害者受轻伤乃至更为严重的伤亡情况,那么孕妇将被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鉴于孕妇特殊身份,在实践中通常对其采取监外执行的措施。 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有意向他人实施暴力行为,从而构成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人,都将面临五天至十日内的拘留以及罚款等严厉惩戒。倘若由公安机关委派法医进行鉴定后发现,受害者已达到轻伤或更重程度的伤害,那么实施暴力行为的一方便涉嫌故意伤害罪,必须承担起由此带来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