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怎么过户给别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安置房的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房管局要求的申请材料,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过户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一般提交材料的情况包括(具体要看当地房管局的过户申请要求):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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