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获利1500元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开设赌场罪名量刑方面,不止是纯粹考虑到行为人所获得的利益金额,更要全面地评估其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通常而言,如果参与者仅从中获得了1500元的非法收益,那么可以将此视为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此类情况,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 然而,在实际量刑过程中,如果行为人能够主动投案、揭发他人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懋悔表现,例如立功等等,那么就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机会。 反之,倘若行为人具备累犯,即前科记录,或者是作为主犯主导整个犯罪行为,亦或者存在其他诸如严重后果导致的情节恶化之类的情形,那么他们所面临的刑期将会相当地沉重。 除此之外,行为人为争取获得合法权益而采取积极措施如主动退还赃款,或者在审判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这些都会被纳入到量刑决策的考量范围之内。 最后,关于判决结果的决定权,必须交由法院根据每个单独案件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