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服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判处拘役之违法者,将由当地公安机构负责实施执行。
其次,拘役乃剥夺自由之刑罚手段。 由于拘役对犯罪人自由权的剥夺,因此与管制存在显著特征上的差异。 拘役作为一种刑罚方式,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操作机关、适用依据、适用流程、适用期限等方面均与行政拘留、刑警拘留、司法院拘留有着明显的区分。 再者,拘役作为一项短期剥夺公民自由的刑罚手段,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及六十九条之相关规定,拘役的具体期限可在1个月至6个月的范围内进行确定,但若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1年。 同时,对于拘役刑期的计算应自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起算,而在判决之前所遭受的拘留,可按每日拘留1日折抵刑期1日的标准进行计算。 最后,拘役作为一种由公安机关在其管辖区域内执行的刑罚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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