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符合如下各项要求的情况下,可予以暂时执行监外监视:
被判处于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刑法,同时患有重大疾病且需保外就医; 正身怀六甲或正在哺乳自己幼婴的妇女; 在日常生活中无法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手段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污染和危害之情形。 同样地,对无期徒刑之罪犯,若其为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亦可酌情考虑给予临时性监外执行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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