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取保就医该怎么处理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填写《保证人资格审查表》,并告知保证人在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由保证人签署《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书》。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第二十三条
发现监狱在呈报暂予监外执行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一)呈报保外就医罪犯所患疾病不属于《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 (二)呈报保外就医罪犯属于因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情形,执行原判刑期未达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呈报保外就医罪犯属于自伤自残的; (四)呈报保外就医罪犯没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 (五)对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呈报暂予监外执行的; (六)对罪犯呈报暂予监外执行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的; (七)其他违反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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