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逾期过万算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欠款逾期数额超过万元的信用卡用户,其是否构成诈骗罪需根据众多复杂因素进行严谨分析并作出决断。
通常情况下,如果持卡者怀揣非法占有的意图,超越了预先设定的额度或时间范畴进行透支行为,且在发卡银行发出两次严格催收通知后,历经长达三个月之久仍然未做出任何还款行动的话,那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一种“恶意透支”行为,并因此涉入到信用卡诈骗罪名当中。 然而,假如持卡者能够给出合理解释,如因遭受突发性的严重疾病困扰、失业等不可预测的因素致使其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同时在逾期之后又能积极主动地与银行展开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还款问题的途径,那么他们便未必会被判定为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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