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一审判决后看守所可以探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刑事一审判决之后在看守所是能够进行探视的。
这其中有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判决必须已经生效。 倘若判决还没有生效,正处于上诉期内,一般来讲是不允许进行探视的。 在探视的时候,需要严格遵循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家属一定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并且还得经过看守所的批准才行。 因为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看守所,它们具体的探视规定可能会存在差别。 比如说,有的看守所可能规定每周的特定几天可以探视,而有的看守所可能规定每天的特定时间段可以探视。 还有的看守所可能对探视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或者对探视的方式有特定的要求。 总之,能否进行探视主要是要看判决的生效情况以及看守所的具体要求。 如果家属对探视方面有任何疑问,那么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看守所去咨询相关的规定以及办理探视手续的具体流程。 这样能够确保家属在探视过程中能够顺利进行,也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被刑事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小朱家人小胡想去看守所探视。但看守所规定每周仅周二、周四可探视,且探视人数不得超过2人。小胡认为限制探视时间和人数不合理,想要随时探视且多人同行。小胡还认为判决生效就应无限制探视。 案情分析: 1、看守所根据自身情况规定探视时间和人数是合理的管理措施,有其管理和安全方面的考量。 2、虽然判决生效,但看守所仍有权在合法范围内制定探视规则,小胡需遵守相关规定,若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而不是自行违反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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