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实行居家监视措施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法程序中,家庭监督属于其中的一项刑事法律强制性手段。
从通用原则来看,以下情形有可能适用到此项措施: 首先是犯罪行为性质轻微之嫌犯,法院可能对其量罪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独立实行附加刑罚的; 其次若犯罪者身患重病,导致生活无法自我料理,亦或正处于孕期、育婴期的女性罪犯,实施监视居住也并不会引发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风险;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足够长时间,但由于案件仍未审毕完毕,因此就需要采取监视居住。 除此之外,被监视居住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还必须严格遵循如下规定: 未经监管部门的批准,严禁擅自离开发布监视居住的场所,以此来保证刑事审判进程能够顺畅地进行下去。 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监视居住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整个刑事司法程序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与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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