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随便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活动并非随意实施。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具备严谨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程序。 公安机关亦或是检察机构在审理刑事案件进程当中,仅在极其紧迫的情况下,对于现行违法行为人或者持有重大犯罪嫌疑地位的人员,如果发现他们存在既定概况,诸如预谋实施的犯罪计划、实际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表现、犯罪事实立即暴露等情况,才有可能采取刑事拘留的举措。 这一步骤的目的在于能够迅速控制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公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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