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肝硬化能够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肝脏病变的程度并非决定罪犯能否被实施刑拘措施的决定性要素。
实际上,判断其是否有资格接受刑拘处理的关键因素在于,该名嫌犯在案情方面是否涉及违法行为、是否满足法定上可适用拘留的条件。 若犯罪嫌疑人体质状况堪忧,以至于可能对自身健康构成重大威胁或囚禁期间需要特殊医疗照护,那么执行机构将会对此类情况进行全面周详考量。 然而,倘若他的健康状况并不会干扰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也符合法律上规定的拘留条件,那么他便具备接受刑拘处置的合法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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