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批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刑事拘留后的犯罪嫌疑人,若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程序,其最终批捕的期限通常规定为37天。
公安部门在采取拘留措施之后,如果发现有必要实行逮捕,应该在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由后者进行审查和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请求批准的时间可酌情予以延长,最多可达一至四个工作日。 至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其请求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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