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还能出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刑事拘留37天后能否获得释放的问题,关键在于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公安机关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判定该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不成立或无需承受刑事法律制裁,亦或是证据不足以证实犯罪行为,那么在这37天的期限内,公安机关可能会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或者直接将其释放。 然而,倘若有确凿的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充足有力,那么公安机关将会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待检察院进行严格审查并确认应予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便无法得到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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