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才算刑事拘留已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拘已经开始实施,一般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法定的程序,在采用刑事拘留这一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理之后,将其实施实际的羁押,关押在所在地区的法定羁押场所中,例如看守所。
当公安机关决定对某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时候,他们将会向其展示拘留证,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转移到看守所。 自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收押进入看守所的那一刹那起,刑事拘留就可以被视为已经开始实施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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