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被解除有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获得解脱后有无赔偿的问题,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非法拘留类型,那么便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举例来说,若存在无犯罪事实或无法证实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个体遭到误判而陷入拘留境地,则可以考虑向有关部门提出赔偿请求。 反之,若刑事拘留得以解除是由于以下合法因素所致,如:被拘留者本不应遭到拘留; 公安部门在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施以刑事拘留手段不当后能及时调整,解除了措施; 拘留期已满但案件尚在调查之中,需继续开展侦查工作,以及依法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时,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产生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