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能执行刑拘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案件的特殊性及司法程序的推进状况,刑事拘留之人是否会被执行刑罚亦即被判处坐牢服刑,以及何时才能实现这一结果,都是难以预料的。
通常来讲,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临时性的法律手段,其本身并非最终的处罚裁定。 在犯人受到刑事拘留之后,执法部门亦即公安机关仍需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取证,若是确信犯罪事实已经明了且证据确凿无疑,他们将会将这起案件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待到检察机关完成审查工作,若判定应追究刑事责任,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最后,由法院经过严谨的审理流程,若确认被告人为罪犯并判处相应刑罚,方能启动刑罚执行程序。 然而,整个过程所需耗费的时间跨度极大,短则数月,长则可达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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