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到过刑事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不幸遭受到刑事拘留的待遇,务必保持镇定沉着,切勿惊惶失措。
刑事拘留乃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基于直接管辖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面临法定紧迫情形时,针对现行犯罪行为人或有重大嫌疑人员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此种情况下,被拘留人士享有权利要求公安机关向其明确告知拘留的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 同时,家属亦应迅速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律师能够会见被拘留人士,深入了解案件详情,并为之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与辩护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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