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算是刑事拘留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在现代司法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是由公安部门及其下级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负责审理和处理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法律手段,以此来剥夺涉嫌犯罪或可疑程度较高的人员的人身自由权,以进行深入而细致的侦查工作。
这种措施被称作为“刑事拘留”。 如果遇到了某些特定的紧急状况且已经证实或怀疑某人涉嫌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就可以依法对涉嫌者施行刑事拘留。 合法的刑事拘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比如正在筹备犯罪活动、实际执行犯罪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相关方面察觉到; 其次,如果现场目击证人或者亲历者声称他们看到该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再者,在嫌疑人身边或者住所范围内发现有明确的犯罪证据; 此外,如果嫌疑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之中; 还有,如果嫌疑人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嫌疑人没有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无法确定; 或者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嫌疑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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