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原因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于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状况之时,因应现行犯或重大嫌犯而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之一。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的实施理由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正处于预备犯罪、实际施行犯罪或在犯罪发生后立即被揭露的状态; 其次,被害者或是由在场目击证人指控他为罪犯之人; 再者,行为人身边或居住场所发现有证明其罪行的重要证据; 然后,行为人在犯罪之后意图自尽、逃逸或在逃亡之中; 此外,行为人具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性的; 最后,行为人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无法确定其身份的; 以及行为人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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