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才能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明确规定,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批准逮捕之日起,检察官仍需对其是否存在必要的羁押情况进行深入评估。
此项要求表明,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经由检察官反复审查确认无需继续实施羁押措施,那么检察官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释放或者改变现有强制性措施的建议。 为确保程序公正,相关机构须于十个自然日内将所做出的处理情况通知给检察院知晓。 据此可知,一旦发生刑事拘留事件,最晚应在十天内得出审查结论,根据审查结果来确定是否应该批准逮捕。 如若审查结果显示无须继续采取羁押措施,则应立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相应的强制性措施; 反之,如果确认必须维持羁押状态,方可依法予以批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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