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城管推搡被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人因与城市管理人员发生争执而被指控为刑事违规行为,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检察机关在确认犯罪嫌疑人为现行罪犯且其犯罪活动已获核实,证据严谨且充足到足以支持刑事责任追究时,应考虑作出起诉的决定,同时将案件资料及相关证据递交至人民审判院以便后续审理工作的开展。
如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罪行接受惩罚,检察机关应针对主刑、附加刑以及是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并将包括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内的相关材料随案移交。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该名人士的处理方式将主要依据检察机关的起诉决定以及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来确定。 若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尚无法充分证实犯罪事实,则可能会选择不予起诉; 反之,若证据确凿无疑,则可能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审理阶段,该名人士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辩护意见,以期为其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若人民法院判定其有罪,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判决结果执行相应的刑罚; 若判决其无罪,则将立即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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