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检察院可以不批准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我国检察机关在审查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请求之后,具有自主权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该项请求或者驳回申请。
因此,对于涉及盗窃犯罪的相关案件,检察机关亦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审批决策。 若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件的证据尚不充足或相关情形并不符合逮捕条件,有可能会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同时如需进一步补充调查取证工作,则应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相关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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