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糖尿病人能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文规定,公安司法机构有权利在特殊场景之下对于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具备重大犯罪疑点的人员依法临时采取拘留措施。
值得强调的是,这一法律条款并未严格限定被拘留者必须具备健康良好的体魄条件,因此,只要在满足以上所述条件之后,即便存在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也仍然有权接受刑事拘留制度的约束。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拘留机关应当充分考虑被拘留者的身体状况,确保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能够得到妥善保障,但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禁止患有糖尿病的人士接受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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