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作为一种法律手段被应用于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案的案件进行调查过程之中,当遭遇依法确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涉嫌现行犯罪或重大社会危害的人士,可采用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2、刑事司法领域的拘留措施须同时满足两大基本条件: 首先,拘捕之对象必须为现行罪行的疑犯或是重大犯罪嫌疑之人。 现行罪行则特指正在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之人,而重大犯罪嫌疑者则是指已有充足证据证明其涉嫌严重犯罪的嫌疑人。 其次,需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之一。 关于何种情况可以视为紧急形势,诚然,刑事诉讼法第61条与第132条对此给予了明确阐释并针对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的拘留规定作出了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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